《护士条例》于2008年5月12日正式实施,条例涉及到医疗机构护士配备、护士执业地点注册、护士培训问题、护士职业防护等新内容。今年正值条例施行两周年,为更好地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5月12日,市卫生监督所在市第六人民医院开展了《护士条例》实施周年的主题宣贯工作,今年的主题为“维护护士权益,提升护理质量”。宣贯现场设置了宣传展板,内容包括《护士条例》解读、医疗机构及护士的职责、义务、法律责任等。咨询台前,工作人员向询问人员详细解释《护士条例》有关护士执业中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在现场向护士发放宣传册和调查问卷,对护理人员的执业状况进行书面问卷调查。全市18个区县卫生监督所在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或护理协会开展类似宣贯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推进行业管理。主题宣贯日后,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将对医疗机构落实《护士条例》的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将《护士条例》宣贯工作覆盖全市配备有护士的医疗机构。
《护士条例》实施四年来,市卫生监督所通过主题宣贯与全市护士执业专项督查工作相结合,做到教育服务处罚相结合,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贯彻落实《护士条例》有关规定。根据条例宣贯和专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召开全市护理管理研讨会,针对《护士条例》贯彻中显现的问题和业界关心的护士配备、继续教育、专科培训和护士管理等展开研讨,推进行业管理。通过调研护理行业存在问题,关注护士各项权益,突出工作,推动《护士条例》的贯彻落实
本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疗及医疗依据
沪医广【2019】第11-05-G544号
地址: 上海市中山西路333号
咨询电话:021-52732699